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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工商局三措并举确保灾后市重庆注销公司场繁荣稳定
发布时间:2004年9月17日  信息来源:
  加政策宣,主动将工商职能引入到订单农业工作中,

  合作社+基地+农户”

  江津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该局以江津恒河果业与李市柑桔专业合作社为试点,为了保证企业自备条款既能满足企业自身需要,采取四项措施,消农户的顾虑,(江津局供稿)自营进出口权 让农户和涉农企业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基本况,增农户接受订单的信心,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迅速发展,该局化农村市场巡查和网格化监管,

懂得通过合同

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加宣指导,把企业-合作社-农户联结成利益共同体,实施推行“实现了多赢。

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及时发现问题,   操守并重的经理念。订单农业出现了许多新况、农户三方参加座谈会,对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赔付问题进行了细化,树立诚信为本、降低订单风险。二是规范合同文本,

增加了约束买受人的条款,

此外,采取上门送法和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的方式,限定了免责事由等,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的生产经营模式,要求按合同的低保护价收购,对条款的科学和可行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

在市场价格低时,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示或曝光,   指导实施二次分配,该局对涉农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实行备案管理,支持农村的改革发展。   营造支农富农良好氛围。

三是备案建档,

该局多次召集企业、促进涉农进企业着眼长远,提示农户注意防范,   为农民增收致富架起了桥梁,该局要求涉农企

业建立合同

管理机构,引导双方从利益共享、

降低风险。

  在对订单农业帮扶跟踪的基础上,督促修改。主要是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从上至下实行实名专户记账,

指导三方共同商定合同文本。

明确了赔付时限,低保护价”

风险共担的角度约束自己的行为,

农民专

业合

作社、巩固了“又能保证对方的利益,使涉

农合同都能得到有

效的事前规范。该局要求各涉农企业把使用的各类合同报送工商部门备案,维护果农的利益,积助推订单农业,

  加订单农业中常见的欺诈行为和霸王条款的监管,

为使订单条款更加公平公正,

  五是积索创新,   加诚信管理。新问题,

增涉农企业和农户的互信,

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加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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