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体现“执政为民 服务发展”的要求,酉阳局采取六条措施,推行“阳光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实行温馨提示,实施“人性化”管理。针对经营者经常出现的办照、亮照、验照、年检等方面的违章违法行为,为经营者印制并张贴《温馨提示卡》,进行温馨提示,提醒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二、推行首错不罚制,优化发展环境。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亮照经营等六种违法行为实行首错不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
三、推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保证案件质量。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出现错案,凡立案时间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3个月内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填写《酉阳县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征求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及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对行政处罚结果的意见,同时了解当事人对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四、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增强政务透明度。在办公区内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制止行业不正之风十不准规定”等,做到行政执法依据完整、透明。
五、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制,彰显人性化执法理念。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改革,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体现陈述事实清楚、证据分析严谨、定性说理透彻。
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走流程”,严格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切实执行案件审理制度,强化执法质量考核,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酉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