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全市合同监管工作以强化合同监管和服务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措施,合同监管工作呈现“三大亮点”:
亮点一、重宣传
为提高社会、企业和民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市局于2006年初召开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并重点组织了三次影响力较大的大型宣传活动。一是在“3.15”期间,市局与重庆晚报社联合开展了“我们身边的霸王条款”主题维权活动,重庆晚报对该活动和我局的分析评述连续15期以大幅版面进行专题报道和登载;二是组织全市22个区县工商局在各商业繁华地同时设点宣传《条例》,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活动期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7件,接待咨询3065人次,发放《条例》单行本等宣传资料48374份;三是联合重庆广播电视集团,依托重庆卫视品牌栏目《拍案说法》,共同推出了系列电视活动—《依法治“霸条”》。该节目共分4期,于7月18日至21日连续4天在重庆卫视《拍案说法》栏目中播出。节目还特别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和相关部门的专家分别对电信、洗染、商品房买卖、商场超市等多个行业中存在的典型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分析点评。该节目在重庆卫视播出后,市民反响很大,在全国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
亮点二、强备案
(一)格式合同备案工作稳步推开。全市合同监管部门以“先易后难,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正式启动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并将其纳入了合同监管核心工作。2006年全市共受理格式合同备案2630份,其中市局受理1140份,区县局受理备案1218份,共提出修改建议320条。
(二)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调研工作。为确保备案质量,市局成立了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同时还编写了《合同格式条款工作规范》,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格式条款监管指导用书。7月,市局专门召开了全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工作研讨会,重点对《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中介合同》、《住宅装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旅游合同》等格式合同文本进行了分析讨论,对备案工作进行了相互交流,统一了全市区县对上述格式合同文本的备案条款,解决了备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合同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
亮点三、优服务
(一)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服务新农村建设。一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将合同行政指导和日常监管作为规范订单农业的切入点,深入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一是基层工商所结合日常巡查,走乡入户,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为农民提供合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守重”活动的创建。二是市局指定了22个区县局,草拟了8类涉农合同参考文本,拟登载在重庆工商红盾网上,供农民和企业免费下载参考使用。
(二)规范合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市局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根据目前家装市场投诉较多的现状,联合市消委、市建筑装饰协会和《重庆晚报》社于10月31日,正式启动了“规范合同、诚信家装、和谐消费”主题活动。中央电视台、中国工商报等国内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了报道。活动结束后,市局将正式推出《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促进家装市场秩序。
(三)强化合同争议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全市各级工商合同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职能,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2006年合同争议调解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金额大,如垫江局成功调解了两件争议金额为664.8万元和595.8万元的合同纠纷,万州局成功调解了争议金额为239.9万元的合同纠纷;二是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如今年5月15日,忠县白石工商所调解白石镇明月村七个村民组159户村民与电信有限公司关于强制用户开通来电显示的纠纷,最后电信部门取消了该159户用户的来电显示业务,并退还了农民两个月多交的12元业务费。三是个案增加,老百姓的合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今年11月29日,市局合同处为一名一级伤残退伍军人解决了与电信公司的合同纠纷,降低了他上网的资费标准。(合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