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万州局再次受理了一份购房合同纠纷。当消费者即将遭受重大损失时,执法人员在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资料进行仔细审查时,发现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从而郑重地指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当事人已交定金。开发商于3月4日已全额返还了当事人购房定金2.1万元,至此,这起暗藏骗局的购房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自万州区强力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以来,万州区工商局与区建委紧密联合,于2006年12月下旬开始,先后4次对40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巡查,在《三峡都市报》发布商品房购房警示3期,对未取得预售房许可擅自设立售房部、推销咨询部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取缔;对合同格式条款存在问题及未申报备案的,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限期备案通知书5份,已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报10余件,及时处置房地产合同纠纷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好评。(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