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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定于7月20日-21日在我市召开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定于7月20日-21日在我市进出口证召开
发布时间:2006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67121711513675.shtml

      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与使用,严防因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发生。云阳县工商局结合夏季食品安全的特点,集中力量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县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各工商所利用新闻媒体、墙报、专栏等形式向食品经营户广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科学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预防食物中毒的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营者经营和自律意识。
        
      二是严格餐饮业市场准入。凡从事餐饮业的必须严格坚持先证后照,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添加剂销售监管。严格加强对食品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的建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及过期变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游商、游贩和不法摊点,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四是严格添加剂使用检查。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的监督。会同卫生部门加强餐饮业证照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餐饮店和饮食摊点。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法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禁止餐饮单位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规范餐饮业食品添加剂购买、储存和使用。
        
      五是督导餐饮业健全防范制度。严防犯罪分子投毒或误食误用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学校等集体食堂的内部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及建筑工地食堂的原料库房、操作间等进行全面清查,加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购销、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按有关要求进行集中管理或销毁。(云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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