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店堂告示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的通知》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店堂告示类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整改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城口局认真开展了对店堂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经营。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流动宣传车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以及深入企业走访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共举办宣传讲座6期、现场咨询2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通过宣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四个统一”。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经营者自我规范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
(二)局所联动,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制。根据市局的部署,及时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及各工商所,要求各所按照片区责任制的原则,将调查摸底任务落实到监管责任人,做到局所联动,动态监管。
(三)突出重点,科学点评。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将商场、超市、餐馆、酒店、旅游景点、停车场、洗染店、等经营场所的店堂告示类合同格式条款作为整治的重点,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26户次,各类店堂格式条款128条,经聘请法律工作者、行业主管、消费者代表进行点评,共评审出1─6条不平等店堂格式条款,这些不平等店堂格式条款主要分布在3大领域:一是酒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和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二是衣服干洗店强调经营者自身的权益,免除或者减轻了自身的责任;三是商业零售场所违反了《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四)深入开展调查走访,督促其对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加以整改。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城口局对专项整治涉及的经营者进行实地走访,追踪调查、指出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了解经营者是否对店堂告示类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撤换情况,对仍在继续使用的,了解经营者未予整改的原因,通过宣传、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共修改和撤换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16条。(城口局供稿)